以"五監"六部門為重點推進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改進
記者從交通部獲悉,交通部近日與工業和信息技術部、公安部、商務部、文化旅游部、國家市場監督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和有效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協調監督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推動建立分工負責、共同管理、綜合管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協調監管模式。
通知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安全生產決策部署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一項重要舉措。有效解決信息共享不足、溝通與合作差、合作監管機制不完善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通知"的重點是公路運輸管理的三個核心要素-運輸車輛和雇員,重點是"五項監督",并加快在活動前后整個過程中建立信息共享和聯系機制。
注重數字監管,促進信息共享。"通知"的重點是建立和完善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在保證網絡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方便易用、方便監督、安全高效的原則,加快相關管理系統的對接,開辟信息共享的渠道。充分實現道路運輸企業登記、道路運輸營業執照信息、道路運輸車輛登記、道路運輸許可證處理、駕駛執照信息和經營貨車從業資格證書信息、旅游監管信息共享、客運信息網絡查詢等功能,為加強各部門的合作監管提供支持。
通告力求加快建立各部門共同參與,協調配合,運轉高效的執法協作機制,綜合利用各類監管數據,加強對未取得道路運輸證運輸車輛,經常進出本地的外地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的重點監管,加大對網約車非法營運的執法檢查力度嚴格執行《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積極利用好"兩客一危"和重型貨車動態運行軌跡信息,增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精準打擊力度,督促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通知重點加強道路運輸車輛生產準入和一致性管理,加強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嚴厲打擊車輛非法改裝行為,完善道路運輸車輛國家標準,提高道路運輸車輛安全性能嚴格執行道路運輸車輛質量缺陷召回制度,暢通投訴渠道,密切跟蹤新技術,新材料的開發應用,加強對道路運輸車輛關鍵零部件生產流通環節的質量監管嚴格執行道路運輸車輛強制報廢管理規定,加強報廢機動車管理和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管理,依法查處非法拆解,非法拼裝機動車或者利用報廢機動車總成銷售報廢機動車,拼裝機動車,以及駕駛,使用拼裝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行為。
通知以完善道路運輸經營者協同管理機制為重點,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履行"雙告知"職責,聯合開展營內道路運輸經營主體排查整治,加強對已取得經營許可但未申領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市場主體的聯合監管。完善道路運輸車輛協同管理機制,建立道路運輸車輛營運證和行駛證比對核驗機制,規范道路運輸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管理,加強對使用性質為營運但未辦理道路運輸證車輛的執法檢查,防止無資質車輛非法從事道路運輸業務
注重全面監督,建立共同治理模式。"通知"旨在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規范性作用,全面實施違反信托的紀律措施,促進公路運輸經營主體的自主性,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在修訂政策法規、信用評估、監管效果評價等方面的作用,促進道路運輸業自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依法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活動,促進企業自我約束和廉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