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受到限制,很難發展,為什么又要燃燒呢?
20世紀下半葉,電動汽車發展緩慢。日本(事實上,日本的一些前瞻性研究仍處于研究的首位)。1965年,電動汽車的發展也被納入了國家項目。從70年代到91年間,日本工業部制定了三項電動汽車研究、開發和推廣計劃。總共投資了數百億日元(注意到日元尚未貶值。想象一下我們在上世紀70年代的價格水平是怎樣的)。
這是那個時代的產物。日產電動汽車(Nissan EV)是一家以科技為導向的公司,這是為了實現它的目標。在上世紀90年代日元大幅貶值之前,日產做了很多類似的事情。這也是日產破產、需要雷諾(Renault)拯救它的時候,它將在今天的戈恩(Ghosn)引發一些事情。(這并不是說,有太多的興趣可以去看看我以前關于戈森的文章。
當時加州政府很匆忙。我們怎么能取笑人民的生活?下一次投票將從何而來?人民從何而來?因此,當時政府有責任改善環境。
1990年,加州頒布了ZEV計劃(而不是目前的加州ZEV計劃),強制銷售電動汽車,因為知道加州的經濟在美國非常高,市場特別大,而且州政府擁有很大的權力,因此各大汽車制造商響應了推出自己的電動車型的號召。
例如,通用EV 1、福特的EcoStar、RangerEV、豐田RAVEV等等。
1996年,通用汽車針對ZEV計劃推出了EV 1。
這輛車的售價高達35000美元,太貴了,所以它最終不賣終端客戶,而是以租賃的方式進入市場。它和今天的情況很相似嗎?
EV1在后期使用鎳氫電池后的射程為144公里和177公里,并具有開創性的制動能量回收裝置,以延長壽命。
直到今天,許多電動汽車的設計仍然從這些年中吸取教訓。
隨著時間的推移,今天,這個早期的ZEV計劃太激進了,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盡管在此期間,加利福尼亞也多次修改其ZEV計劃,將純電動汽車擴展到清潔能源車輛,等等。
但第一個ZEV計劃失敗了。
通用汽車還于2000年終止了EV1的生產,EV1的最終租約也被銷毀。
似乎他走得太早了,在市場完全開放之前,他很容易就在海灘上被拍到了。
看看今天的特斯拉,據消息,特斯拉打算收購通用的停產工廠,通用汽車不全是眼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