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保險時,如何填寫健康告知?保險師一文告訴你
經常聽到有人說,保險買的時候容易理賠難,到底問題出在哪里?
在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經常會搬出“投保人未盡到如實告知義務”等免責條款,拒絕理賠。
保險,不是普通商品,不是買回來就立馬用到了,它是在風險發生時,出險時用的,如果想理賠容易,在最開始投保時就要誠實的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那么,該如何履行?不符合健康告知要求,怎么辦?
投保要遵守“誠信”原則
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誠實信用原則是保險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保險法規定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并可以就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因此大家在購買健康保險時,比如重疾險、醫療險和壽險等,首先會遇到的就是“健康告知”,這個很關鍵,直接決定了保險公司是否承保,以什么樣的條件承保?以及出險后,能不能順利理賠?
一、正確填寫“健康告知”
在填寫健康告知過程中,我們也經常會遇到這樣一種情況:健康告知里問到的疾病,自己也不知道有沒有,然后就不知道該如何填寫了。
在這里,可以給大家一個建議:如果我們在填寫信息的時候確實不知道,而且沒有去醫院檢查過,也就是說,只要沒有被醫院“確診”的病癥,沒在醫院留下過住院記錄,則都可以回答“否”。
因為保險條款里面有一個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只要我們本著最大誠信原則,如實填寫健康告知,后期真的發生那些“不知情”的風險,保險公司同樣是要承擔責任的。
因此,按照上面提及的不可抗辯條款,給大家一個溫馨提示:如果近期有體檢計劃,建議先投保再體檢,以免被檢查出某些病癥,這可就留下“證據”了,這樣再想正常承保可能就比較難。當然,正常承保后,還需要過疾病等待期。
二、有健康問題,如實告知不保怎么辦?
很多人都會擔心,如果身體有一些健康狀況不符合健康告知要求,如實告知后,保險公司不愿意承保怎么辦?
一般投保時如實告知后,都要經過保險公司核保。最壞的結果,就是核保不通過被拒保。如果真的因為健康原因被拒保了,我們也可以早做其他的打算,這樣也比不如實告知,投保了,然后后期發生理賠糾紛或者被保險公司拒賠要好得多。
如果通過核保,保險公司會根據客戶的身體健康狀況,選擇繼續承保。這時有以下四種情況:
1、正常承保
正常承保就是你如實告知健康問題,給到保險公司核保,保險公司通過核保,覺得告知的健康狀態對投保的影響不大,保險公司愿意正常承保。
2、延期承保
延期承保就是保險公司經過核保,認為被保險人當前的身體健康狀況是不符合承保條件的,需要等到恢復健康之后,經過醫院復查沒有任何健康狀況的情況下再去投保。
3、單項免責承保
單項免責條款,很容易理解:就是當人們身體某一器官處于亞健康狀況,引發跟這器官相關的重疾概率很大,但是除此之外,其他健康狀況沒有任何問題。
這時通過保險公司核保評估他的健康狀況之后,決定免除當前處于亞健康的器官可能引發的重疾責任,針對其它方面的保障,可以正常承保。
4、加費承保
加費承保是說保險公司經過核保,愿意承保。但是要用比普通人高的費率進行承保(比如,比正常人多交20%的錢),那么之后只要出險也是完全可以進行賠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