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機關依法為民贏得贊譽
(本網河北工作站白鵬環、劉浩報道)近日公安部黨委貫徹中央領導法治思想高水平建設法治公安會議時強調:要讓人民群眾有安全感。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積極推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源頭穩控、多元化解、基層治理措施,切實把備類矛盾糾紛化解在早、處理在小,防止各類矛盾交織,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穩風險,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常態化推進掃黑除惡,集中打擊新型網絡犯罪和跨國犯罪,依法嚴懲破環市場競爭秩序、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犯罪,依法嚴厲打擊“黃賭毒”“食藥壞”“盜搶”等危害民生的違法犯罪活動,切實保證人民群分合法利益,大力加強安全治理體系建設,全面加強對治安的管理控制,嚴防發生重特大必共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媒體近日接到保定市民馬秀紅致媒體的一封信,信的內容是這樣的:
尊敬的媒體領導:
當事人馬秀紅因與保定市景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屋買賣糾紛案,訴至保定市蓮池區人民法院,從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2)冀0606民初9217號中得知,報案人的合理訴求沒有得到支持,利益受到了嚴重侵害,經過法律專業界人士對判決書內容進行論證得知,景隆房地產公司疑似在庭審時出具了不實證據,而法院在受到蒙蔽的情況下將其作為了定案依據,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事后經過咨詢有關法律專家才得知,對方在法庭上提供的不實證據,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其行為涉嫌欺詐,應屬于刑事犯罪,應該由公安立案追究。于是,2024年4月3日當事人馬秀紅報案至保定市公安局并得到了相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在公安局有關領導的關注下,專門指派蓮池分局南大園派出所副所長李士杰同志親自主辦此案。并于當天接到了保定市蓮池區分局南大園派出所的受案通知,馬秀紅全家非常感動,這讓他們看到了正義即將得到伸張的希望。更讓他們真正體會到了人民警察保護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財產的負責精神,當事人誠懇請求媒體對保定市公安局和相關的領導以及辦案人員,對他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依法為民的精神給予大力宣傳和褒揚,讓人民警察為人民的光輝形象深植在百姓心中。
通過這起案件,百姓看在眼里,對保定市公安局以王廣維局長代表的這樣勇于擔當、勇于負責任的公安干警交口稱贊,紛紛點贊保定市公安局干警無愧于人民公安的神圣職責,我們有理由相信,保定市有這樣的公安隊伍,保定市的公安事業也一定會越來越好,當地人民群眾的福祉也一定會更加有保障,我們也有理由相信,正義必將得到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