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丁知產云課堂 《非正常專利申請》專題 第一課
近日,筆者從東營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得知,今年以來,本地受理的專利案件中,屬于“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已達近千件,由此可以看出,多余許多申請專利的企業和個人來說,如何避免非正常專利申請仍是一個亟待解答的問題。
為此,辛丁知產云課堂《非正常專利申請》專題,將分三個部分為大家講解關于非常長專利申請的常見問題。
首先,我們要了解的是,什么屬于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
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 第一種:一案多報,提交多件內容明顯相同的專利申請。
例:重復提交完全相同的申請;
例:實質相同申請,僅作簡單變化,可以合案為了數量惡意分案申請;
例:就一項發明創造,不繳費或不辦理授權登記手續而連續提交申請;
例:某外觀設計申請為實質相同的設計,區別僅分別用在標貼、包裝袋和包裝盒上。
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 第二種:明顯抄襲,提交多件明顯抄襲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專利申請。
例:完全抄襲他人現有設計;
例:替換式抄襲,單純材料的替換、改變要素關系且所產生的技術效果與現有技術相同或相似、抄襲現有專利附圖;
例:拼湊式抄襲,已知技術的簡單組合并且沒有產生新的技術效果。
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 第三種:東拼西湊,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組分、配比、部件等簡單替換或者拼湊的專利申請。
例:不同材料簡單替換或者拼湊,以不同水果為原料提交了多件食品領域專利,各申請的區別僅在于水果原料的簡單替換;
例:不同組分、配比簡單替換或者拼湊,要求保護的均為功能性食品,撰寫方式主要表現為常見食材中添加常見的中藥材來治療不同的病癥。
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 第四種:弄虛作假,提交多件實驗數據或者技術效果明顯編造的專利申請,多出現在醫藥、化工領域的發明專利。
例:中藥領域的發明專利申請,主題均為治療某種病癥的中藥制備方法,對病癥的描述均不屬于醫藥領域的科學術語,針對每種病癥,試驗案例相同,臨床療效全部為定性描述;
例:發明人涉及領域廣泛或超出企業營業范圍內領域,明顯不符合個人研發能力,背離科技研發的客觀規律。
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 第五種:電腦合成,提交多件利用計算機技術等隨機生成產品形狀、圖案或者色彩的專利申請。
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 第六種:幫助或代理前述申請。
以上的六種行為,都是常見的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那么很多人都會存有疑問:“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產生后,我置之不理可以嗎?”答案當然是:絕對不可以。
非正常申請專利的后果很嚴重,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可能會受到以下處罰:
一、不予費用減繳。申請人不予減繳專利費用,已經減繳的,要求補繳已經減繳的費用,情節嚴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內不予減繳專利費用。
二、通報批評,納入信用平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以及《中國知識產權報》上予以通報,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三、申請數量不計,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申請數量統計中扣除非正常申請專利的數量。
四、不予資助獎勵,不予資助或者獎勵,已經資助或者獎勵的,全部或者部分追還,情節嚴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內不予資助或者獎勵。
五、刑事責任,通過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騙取資助和獎勵,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足見非正常專利申請后患無窮,反觀當前市場范圍內,有許多非正規機構甚至個人商販非法開展專利代寫代報,對于企業和有專利需求的個人來說,都應重視合作機構的資質審核,選擇具有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資質的機構進行合作,避免專利在申請過程中費時費力不成功,甚至受到處罰的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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