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抬頭,不僅能報銷,也能抵扣所得稅!
2022-09-13 19:31 來源: 互聯網
01
個人抬頭能不能報銷
換句話說就是是否可以不可以入賬列支?學會計的都知道,會計核算注重什么?真實及時的反映經濟業務,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
所以會計處理首要的原則是業務的真實性,個人抬頭能不能列支,大前提還是真實,發生的費用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所以如果能確定業務是企業真實發生的,與企業相關的,個人抬頭入賬其實也不是障礙。但是,在日常工作中,作為一種形式要件,以個人抬頭開具的本身從形式上就難以分清公私,所以,基本上我們核算都不會認可個人抬頭,這其實也是一個真實性上的稽核,畢竟從形式上個人抬頭就有是非相關支出的嫌疑。
所以,你會看到,和企業消費相關的又涉及個人行為的,比如員工出差住宿、員工發生餐飲招待,都是要求取得公司抬頭的,如果你拿張個人抬頭回家肯定是報不了的,哪怕你說一百遍這個真是因公消費。
02
什么時候個人抬頭允許報銷呢?
那就是客觀原因決定了只能取得個人抬頭,典型的就是飛機票、火車票這類實名票據,當然取得這些票據也還是應該輔助有更多原始憑證證明其業務和企業相關,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形式和實質都證明業務真實可靠。
所以,總體來說,個人抬頭在日常會計核算上大家默認還是不允許的。個別情況允許列支,都是在目前商業慣下,我們沒辦法取得公司抬頭,只能取得個人抬頭,且個人抬頭是為企業開支的,有企業經營有關的其他充分證明。
03
稅務上呢?
個人抬頭能不能稅前扣除?
其實企業所得稅法講求的還是一個真實性,和經營有關,個人抬頭如何有效證明,其實核算時候我們就會有所要求,比如支付憑證、合同、發生事由的合理性之類的證明。
但是稅務上除了實質上的要件審核,還有形式上的審核,這個形式上要件最直接的就是,在實踐中,個人抬頭的是會被認定為不合規,不允許稅前扣除的。
當然也有例外,這個和會計核算一樣,就是在目前商業慣下,只能取得個人抬頭的,稅務也會認。
04
這6種個人抬頭的
可以稅前扣除
誤區:目前還是有的會計人員認為,只有公司抬頭的才可以報銷稅前扣除,個人抬頭的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更不要考慮抵扣增值稅了。
其實,這個理解是片面的,隨著增值稅深化改革力度的加大,像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的車票等雖然個人抬頭的,但是既可以抵扣增值稅,也可以抵企業所得稅!
提醒:這些票據個人抬頭的可以稅前扣除,當然與經營相關。
一、允許稅前扣除的醫費票據;
二、機票和火車票、出差過程的人身意外保險費;
三、符合職工教育費范圍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四、員工入職前到醫療機構體檢費票據;
五、企業為因公出差的員工報銷,個人抬頭的財政收據的簽證費;
六、允許稅前扣除的外籍個人的住房補貼,員工憑實報實銷,但由于是員工個人與業主簽訂租賃合同,抬頭為個人;
注意:其實不限于上述六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05
個人抬頭的住宿費
電話費等不得稅前扣除
一、個人抬頭的電話費不得稅前扣除
對于抬頭為個人名字的電話費不能在稅前扣除,需要做納稅調增。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若干具體措施〉的通知》(國稅發〔2009〕114號)第六條,加強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管理的規定"未按規定取得的合法有效憑據不得在稅前扣除。"
因此,是個人名字的電話費,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公司為個人報銷電話費納稅調整的問題,只需要調整一次,不能重復調整。
建議:公司可以將通訊補貼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不需要職工提供,可以作為工資薪金支出直接稅前扣除,從而減輕公司的納稅負擔。
二、個人抬頭的住宿費也不能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8]80號)第八條第(二)項規定:
“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不得允許納稅人用于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
因此,員工出差開具個人抬頭的住宿費不可以在稅前扣除。
與此同時,還要注意各地稅務機關的特殊要求,比如:
廣州稅務規定,向消費者個人提供住宿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但如果該個人屬于出差,住宿后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給所屬單位抵扣進項稅額,在索取增值稅專用時,須向銷售方提供購買方公司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的信息,不需要提供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同時,開票方應在備注欄錄入住宿個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信息。
廣州市明勤財務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18998810310 (微信同號)
責任編輯:xiaox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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