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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的生活不再只是追求溫飽,大家更向往著“詩和遠方”。旅游產業也隨之發展,同時直接或間接地促進著國民經濟及相關產業的進步。與此同時,互聯網行業的蓬勃發展也為旅游業的改革創新帶來新動力,“互聯網+旅游業”的新模式,正逐漸成為一種新趨勢。
“互聯網+”給旅游業發展帶來新機遇
傳統旅游行業是憑借旅游資源和相關設施(如餐飲、酒店、商超等)專門或主要負責招攬、接待游客并為其提供(如:住宿、交通、瀏覽、購物、文娛等)配套服務的產業。從其過往的商業模式來看,主要由旅游業、住宿業、交通客運業三部分支撐。但此種模式是依靠旅游資源與旅游設施向旅游者提供服務,一旦受如“疫情”之類的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那么傳統旅游業的發展就會受到阻礙。
傳統旅游產業要想打破瓶頸,就要突破時空因素的束縛,而互聯網的出現與蓬勃發展正是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2015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提出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這對旅游產業而言,是通過互聯網打破時空限制與各行各業聯系,創造新生態,帶來新發展的巨大機遇。
旅游業與互聯網相“+”使其產生了巨大的變革,智慧景區、智慧旅游、旅游O2O等一系列新生市場,在以“互聯網+旅游業”為核心,推動互聯網與旅游產業相融合的過程中蓬勃發展。
“互聯網+旅游”發展模式
“互聯網+旅游”的模式大致分為以下三類:第一類是B2C模式:如在線旅行社形式、在線平臺或團購模式;第二類C2B預定模式,在“互聯網+”背景下,旅游產品供應商通過大數據匹配定位游客需求,后精準推送至游客,完成需求對接與推廣;第三類是C2C商業模式,通過互聯網將部分消費者轉換為銷售者,如游客或當地居民可將閑置的住宿資源銷售給有需要的游客,實現線上線下相融合。
隨著互聯網在旅游行業的不斷滲透,不同場景的線上線下服務融合、更多的服務體驗出現在用戶面前。
“互聯網+旅游業”整體優勢
對于游客而言,互聯網和傳統旅游行業相結合,可以將消費流程透明化,消費者可以在網上提前了解該景點的信息與物價,以此避免行業壟斷,消費者知情權、自主消費權利得到維護。
對于景點、商家而言,可以通過互聯網記錄公布一些不良旅客的信息,如有些旅客惡意破壞文物,損害環境等,景點可以根據這些記錄拒收用戶。
總之,互聯網可以讓信息透明化,讓景點企業和游客消費者都有互相選擇的權利。
隨著時代的發展,旅游的方式正在發生改變,移動互聯網技術也在不斷進步。當下消費者對旅游產品和服務提出了更多個性化的要求,“科技+文化+旅游”融合發展,“互聯網+旅游業”將成為旅游行業一種新趨勢。